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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27 浏览量: 编辑:谢静欣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45号),现就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申报数为1个。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2023年1月1日前设立一年以上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博士后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博士后各项工作政策,措施有力,能为博士后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自设站以来,招收博士后3名及以上,出站博士后留闽工作比例较高。

(三)博士后研究水平较高,获得国家、省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已有成果获知识产权或实现产业化,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四)积极参加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三、申报流程

(一)流动站申请。流动站填写《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月14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二)学校审核推荐。人事处审核资料,组织推荐,将材料报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

(三)综合评价。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站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优秀博士后站点候选名单。

(四)实地考评。省人社厅组织考评组对候选站点的申报材料、主要工作成效进行实地考评。

(五)确定公布。省人社厅综合专家评价和实地考评情况,公布本年度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名单。

、工作要求

(一)流动站要高度重视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流动站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如申报材料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或入选资格。

、联系方式

师资科联系人:谢静欣0595-22692546

李萌0592-6161056

师资科邮箱:hquszk@126.com

  办公地址: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302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室



附件:1.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5127



初审:谢静欣  复审:张培佳  终审: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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