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现就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国资计划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
1.国资计划A档(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
(1)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2)资助规模:2025年拟资助500人。
2.国资计划B档
(1)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8万元。
(2)资助规模:2025年拟资助1000人。
3.国资计划C档
(1)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2万元。
(2)资助规模: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
1.资助标准: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
2.资助规模: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工作安排
(一)国资计划
2025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0日开始申报,申请人须登录国资计划申报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进行申报。申请条件、材料要求、申报书及相关样表模板等,可查阅相应申报指南(附件1、附件2)。
1.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
(1)个人提交申请:2月20日—3月20日
(2)学校审核推荐:3月21日—3月27日
(3)科研诚信复核:3月27日—3月28日
(4)专家评审:4月—5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组织两轮同行专家评审(4月通讯评审,5月会议评审)确定获选人员。会议评审后进行公示并公布获选结果。
2.国资计划B、C档
(1)个人提交申请:2月20日—4月30日
(2)学校审核推荐:5月6日—5月16日
如申报人数大于学校推荐的限额人数,学校将组织评审,按限额推荐。
(3)科研诚信复核:5月19日—5月23日
(4)专家评审:5月—6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
(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1.申报方式
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从事本站博士后工作18个月至24个月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home)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申报并提交。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一般应于在站时间满3年前完成申报;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申请条件、材料要求、申报书及相关样表模板等,可查阅相应申报指南(附件3)。
2.工作安排
申请人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学校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5日,专家评审工作拟于9月启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资助人员并印发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按在职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国资计划获选人员未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三)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须本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将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人员出现退站情形的,未拨付的资助经费不再拨付。
(四)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每三年开展一次博士后综合评估,国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博士后日常经费使用情况、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情况将纳入博士后综合评估。
(五)请各流动站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解读,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和真实性,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
四、联系方式
师资科联系人:谢静欣0595-22692546
李萌0592-6161056
师资科邮箱:hquszk@126.com
办公地址:泉州校区李克砌302,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
附件:1.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
2.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3.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
人事处
2025年1月25日
初审:谢静欣 复审:张培佳 终审: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