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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实施2025年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外事〔2025〕4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拓宽国际化视野,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力,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25年夏季及秋季学期出境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澳门科技大学

1.交流模式:2025年秋季学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3级本科生、全日制在读2024级研究生。

3.项目时间:2025912026年111日。

4.推荐名额:自费10人

5.项目费用:按修读学分数收取学费,港币2,800(约人民币2,500元)/学分,交流期间需修读不少于12学分(最多18学分);住宿费约人民币2800元/月,一切费用自理。

本科生境外交流期间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及所修学分正常收费标准之50%的注册费和管理费(采用“先100%缴纳、毕业前核算退还50%”的方式)。研究生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和学费。

6.授课语言:中文或英文。

7.语言要求:选择英文授课课程,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适应全英文教学。

8.选课计划:参照附件选课说明,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二韩国高丽大学

1.交流模式:2025年秋季学期赴韩国高丽大学(2024年QS世界排名67)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3级本科生。

3.项目时间:202591日20251222日

4.推荐名额:自费10人。

5.项目费用:课程费5,500,000韩元(约人民币27,000元),交流期间最多可选修19个学分;住宿及生活费约人民币9,000元/月;申请服务费人民币2,200元,一切费用自理。另需准备人民币5万元的财力证明。

境外交流期间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及所修学分正常收费标准之50%的注册费和管理费(采用“先100%缴纳、毕业前核算退还50%”的方式)。

6.授课语言:英语。

7.语言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适应全英文教学。

8.选课计划:参照附件,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研究生不可转学分。

(三韩国汉阳大学

1.交流模式:2025年秋季学期赴韩国汉阳大学(2025年QS世界排名162)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3级本科生。

3.项目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4.推荐名额:自费10人。

5.项目费用:课程费约4,000,000韩元(约20,200元),交流期间需修读不少于10学分(最多20学分);住宿及生活费约人民币9,000元/月;申请服务费2,200元,一切费用自理。另需准备人民币5万元的财力证明。

境外交流期间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及所修学分正常收费标准之50%的注册费和管理费(采用“先100%缴纳、毕业前核算退还50%”的方式)。

6.授课语言:英语。

7.语言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适应全英文教学。

8.选课计划:本科生参照附件,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四日本千叶大学

1.交流模式:2025年秋季学期赴千叶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Top-D设计专业课程或“用户价值创新(UVI)”交叉学科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和结业证书。

2.选拔对象:

Top-D设计专业课程:2023级设计相关专业本科生;

UVI交叉学科课程:2024级设计相关专业研究生。

3.项目时间:

2025年10月中旬至2026年2月中旬。

4.推荐名额:自费20人。

5.项目费用:学费989,500日元(约46,300元),住宿费约人民币3,500元/月,一切费用自理。

本科生境外交流期间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及所修学分正常收费标准之50%的注册费和管理费(采用“先100%缴纳、毕业前核算退还50%”的方式)。研究生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和学费。

6.授课语言:英语。

7.语言要求:大学英语4级480分以上或相应水平。

8.选课计划:参照附件,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五日本武藏野大学(暑假)

1.交流模式:2025年夏季学期赴日本武藏野大学进行为期4周的日本语与日本文化研修,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结业证书。

2.选拔对象: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3.项目时间:20257月21日至8月8日

4.推荐名额:不限

5.项目费用:275,000日元(约人民币14,000元),含学费及住宿费、不含国际旅费

6.授课语言:日语。

7.语言要求:初级/初中级/中级/高级

8.选课计划:可按课程相关度认定一门通识教育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一般不超过2学分,成绩为免修,不计入绩点计算。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项目选拔对象及达到所申请项目的语言要求。

2.学术成绩不低于3.0/5.0(暑假项目无成绩要求)。

3.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能按计划完成交流任务。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三、奖助说明

根据《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15号),参加日本高校交流项目可申请我校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奖助等级等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学分转换

1.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可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学籍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24101号),交流期间所修读的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应与拟替代课程相同或相似,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的课程相似度达70%以上才可以申请认定,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

2.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院《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研究〔2017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申请转换课程只限于我校培养方案中的非学位课程。

3.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请在项目报名时填写选课计划。如出境交流期间最终可以选定的课程与预选课程不一致,需在交流学习开始2周内,通过学生交流项目系统提交选课计划变更方案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交流课程不予认定为我校培养方案内学分。在获得课程成绩单后,按照相关通知完成学分认定申请。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324日(星期一)12: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ws.hqu.edu.cn/ 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328日(星期五)12:00前,依据学生满足项目申请条件的情况在系统完成按序推荐。

2.获得学院推荐以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按照学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合作方。

4.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可能相应做出调整或中止项目的安排。申请学生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并请提前做好学业规划。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715室)。

联系人:金老师0595-22690731

附件: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二批)招生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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