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2025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的通知

2025-03-26


 

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双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华大学〔2021〕18号)文件精神,决定于近期对“双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列入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并且由于职业能力不足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及评定名额

“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申请人员统一先申请三等。补助名额由学院根据本单位困难补助经费指标数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三、评定及发放流程

1.3月26日-3月30日,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困难补助—搜索关键字“双困”进行申请,申请三等,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信息。申请理由部分,请按照自己目前求职就业的实际情况,填写就业困难。暂无就业愿望、打算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不可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3月31日以后,学院、学校启动审核审批流程。

四、工作要求

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如虚报冒领求职补助的,将责令退回,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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