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 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中文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华侨大学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1. 非中国籍人士;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 年龄为18-35周岁(统一以2025 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5 年 9 月入学,学制3年,资助期限为 2 年,第3年学校不收取学费、住宿费。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 HSK(五级) 210 分、HSKK(中级)60 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三、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费标准为 3000元人民币/月。
四、办理流程
2025 年 2 月 20 日起,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1.登录网站(http://www.chinese.cn)注册账号,查询推荐机构。
2.填写申请表( 接收院校选择“华侨大学”),并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
3.返回查看申请信息,并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4.奖学金获得者与华侨大学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华侨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2025年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华侨大学)审核截止日期为5 月25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 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发布评审结果。
五、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五)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六)近半年体检材料。
六、其他
1. 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华侨大学。
2. 申请者还须同时在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进行注册,提交申请资料。
3. 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4. 相关入学等事宜,请及时联系华侨大学。
5. 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办公室
电话:+86-592-6161880
邮箱:guojizhongwen@hqu.edu.cn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硕士)
网址:https://grs.hqu.edu.cn
电话:+86-595-22692540
邮箱:hqugraduates@163.com